
作者:咚十声更新时间:2024-12-27 21:45:37
我,四枫院一龙,平平无奇的没落贵族旁支,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。靠着副队长级的扎实实力,在夜一家主出走后,被这个将要没落的家族,保举为二番队副队长。靠着勤勤恳恳、踏实肯干,以及一点微不足道的小功劳,真央四十六室很器重我,对我委以重任,在二番队内建立监察组织,以更好的服务尸魂界,辅助各番队完成任务。不过……不知道为什么,有些队长大人,觉得我是真央四十六室的狗腿子,迫害护廷十三队。不知道为什么,自家碎蜂队长居然也怀疑我,甚至觉得我隐藏实力。不知道为什么,老家主悄悄潜伏回来,质疑我根本不是四枫院一族的人。不知道为什么,瀞灵廷里我最尊敬的山本老爷子,居然若有若无的提防我……甚至现在尸魂界闹了旅祸,你们居然问我,为什么为首的旅祸少年也是白头发?你为什么不问冬狮郎?对于这些不实诽谤,我将一一辩白!我只是个阳光开朗大男孩,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……P.s:本书主要参考的原设是漫画和官方小说(四大贵族篇为主),动画原创、游戏剧情为参考,涉及官方小说的设定,考虑到很多朋友没看过,会加以解释。有关现世的设定大变动,不再涉及现实地球,为/p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死神之阳光开朗大男孩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/p死神之阳光开朗大男孩:/p 死神之阳光开朗大男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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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错,一龙的攻击,并没有对哈斯沃德造成伤害…… 不过并不是因为被【替罪之盾】挡下,而是因为……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攻击手段! 【灵王杵】可以用来攻击,当年也的确是灵王的武器,甚至……比三界更加古老,比一切种种能够形容的武器,都更加古老的“第一把武器”,威力非同小可。 可是…… 它重要的象征,并不是“第一件武器”,而是“开辟三界之物”。 灵王将混乱的“初始”,分割为有秩序的“三界”,用的也是这把【灵王杵】! “重放”刚刚的瞬间的话,会发现一龙的【灵王杵】,根本没有与【替罪之盾】交击,而是直接没入其中,并且在一龙手腕一拧之后,哈斯沃德变成了三个…… 当然,这三个哈斯沃德中,有一位可以格外地“理直气壮...
临死前她治愈了一棵草,竟然穿成了红楼里的林妹妹。还是红楼清穿!她才不喜欢红楼里的中央空调贾宝玉,她的男神是四爷!林黛玉坚持原则拒绝寄人篱下,拒绝贾宝玉,拒绝冷嘲暗讽,拒绝红楼命运,从给林如海娶继室开始。林黛玉末世纪元里只看过两本书,一本红楼一本九龙夺嫡,全摊上了!胤禛我不相信一见钟情,可我遇见的是娇娇福晋!我...
嗯?我叫萧炎?这是斗气大陆?此萧炎非彼萧炎的萧炎低下头,注视着脖子上戴着的黑色戒指,陷入沉思。如果您喜欢人在斗破,成为萧炎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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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在人间的修士简介emspemsp关于混在人间的修士我是个流浪歌手,神使鬼差穿越到初唐又阴差阳错变成了修士!小灵!我想去修真界修炼!怎么样?你还是别去了!修真界太危险了,轻者就是杀人夺宝。啊那要是重者那?嘻嘻!当然!还...
林安重生了,上一世,他身为林家真少爷,全家却独宠养子林哲,自己爹不疼妈不爱,五个姐姐处处打压,祖辈定好的未婚妻也转嫁养子。他曾为了亲情,忍气吞声,极尽讨好,渴求得到一点爱,结果被骂作寄生虫,没教养,就连他死的如此不合常理,也无人在意,全家都在忙着养子的婚礼。重生一世,他要换个活法,断绝关系,野蛮发育...
她本是23世纪的佣兵女王,医毒双绝,一朝被捡来的妹妹和男友联手背叛,一气之下,选择同归于尽,再睁眼,居然成了七十年代的小可怜,居然还跟她同名同姓。亲妈早逝,亲爹不疼。还被继姐抢了婚约。婚约?不要了。渣爸?不要了。房子?卖了换钱。果断断绝关系,反正已经被报名下乡了。有空间,躲乡下吃香的喝辣的不好吗。可是身后的那个男人...